行政处罚信息
责任主体
李剑(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)
违规项目
新城区康复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
违规事项
施工过程中将天燃气管道损坏,造成泄露,事故导致名都枫景小区3386户居民停气,11个燃气锅炉房停炉,海东路加气站停止营业,直接经济损失约63万元。
处罚决定
暂停该项目负责人在我市执业三个月
通报文件
呼城建委发[2017]279号
发布日期
2017/4/24 0:00:00
处罚备注